复议成功后怎么处理
一、复议不成功会出现什么结果
1、复议不成功会出现结果如下:
(1)行政复议失败没有什么影响。原来的行政决定还是继续有效,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不会增加申请人的处罚,其目的是让申请人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复议后加重处罚,属于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二、复议和附议有什么区别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附议”的意思是:附和同意其他代表提出的议案,并作为共同提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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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成功后,如果行政行为违法,一般适用撤销,解除原行为法律效力;如果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或明显不当,则决定变更,作出新的权利义务安排;如果不作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且履行还有意义,则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如果违法但不适宜撤销或者不作为违法但履行无意义,则确认原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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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成功后,如果行政行为违法,一般适用撤销,解除原行为法律效力;如果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或明显不当,则决定变更,作出新的权利义务安排;如果不作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且履行还有意义,则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如果违法但不适宜撤销或者不作为违法但履行无意义,则确认原行为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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