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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写了一张三万欠条,欠款十三年,现在前期要我给给,我可以不给吗?

admin 杭州公司法律师 2024年04月23日
您不能直接拒绝支付,因为离婚时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未偿还,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清偿。长期不还可能导致信用受损,甚至被起诉。建议与前妻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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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咨询,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两种。协商是首选,双方可友好沟通,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协商无果,前妻可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法院将依法判决。在选择时,需考虑双方关系、欠款证据和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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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欠款问题,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如能协商,可重新约定还款金额、时间等,签订书面协议;如协商无果且前妻提起诉讼,您应积极应诉,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判决后,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因此,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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